原標題:西藏實行計劃生育嗎?有何特殊政策?有人說在西藏有強制墮胎現象,是否如此?
中國是一個有13億多人口的大國。中國政府根據這一基本國情,為使人口與經濟、社會的發(fā)展相適應,采取國家指導與群眾自愿相結合的方法推行計劃生育,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并把它作為一項基本國策??紤]到中國少數民族人口和經濟、社會狀況,對包括藏族在內的各少數民族,中國政府歷來采取特殊的政策,明確規(guī)定:少數民族地區(qū)也要提倡計劃生育,具體要求和做法應由少數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自20世紀70年代初全國普遍實行計劃生育以來,政府對藏族的計劃生育采取特殊的政策,西藏只對在西藏工作的漢族干部職工實行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的政策,對藏族干部職工則沒有提出這個要求。西藏雖然地域遼闊,但能夠利用的土地資源很少,1991年人均占有耕地僅1.54畝,而人口增長很快,有必要控制人口的增長。1985年,西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根據西藏人口發(fā)展的實際狀況,提出在藏族干部職工中提倡計劃生育,鼓勵一對夫婦有間隔地生育兩個孩子。但對占全區(qū)總人口77.4%的農牧民未實行計劃生育,只進行科學節(jié)育方法的教育,提倡優(yōu)生優(yōu)育,加強婦幼保健。對于生育子女數,政府從未做過任何限制。對于西藏邊境的農牧區(qū)、人口發(fā)展過于緩慢和人口稀少的地區(qū),則連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也沒有進行。
西藏自治區(qū)在實行計劃生育過程中,始終堅持“宣傳為主、自愿為主、服務為主”的原則,制止任何形式的強制性墮胎。如何根據生態(tài)資源狀況合理地有計劃地控制人口增長,是今后西藏社會經濟發(fā)展中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
從7世紀到18世紀,由于天災頻仍,疫病不斷,醫(yī)療條件差,加之占人口相當比例的僧尼不從事人口生產,西藏的人口長期處于負增長,甚至持續(xù)銳減。而從18世紀到20世紀中葉的200年間,由于農奴制的殘酷剝削壓迫,西藏地區(qū)人口又驟降了約80萬。
1951年和平解放以來,西藏人口,尤其是藏族人口進入有史以來增長最快的時期。自1956年以來,西藏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長率均高于全國的平均水平。根據人口抽樣調查資料推算,2009年年底,西藏常住人口為290.03萬人。與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時的114.09萬人相比,增加了175.94萬人。中國內地廣泛開展的計劃生育政策并沒有在西藏廣大農牧區(qū)實施,相關統(tǒng)計機構對西藏自治區(qū)1%的常住人口抽查結果顯示,近十年西藏常住人口的年增長率一直保持在10‰以上,遠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改革開放以來,在市場經濟作用下,西藏與內地人力資源的流動趨于開放,內地務工人員前往西藏經商打工是不爭的事實。但西藏人口快速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本地藏族人口的快速增長,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一直占西藏總人口的95%以上。其中藏族人口占全區(qū)人口比例一直處于絕對優(yōu)勢,一直保持在90%以上。